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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告示

2021年07月14日

2021628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年内无离婚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1、未婚单身人士;

2、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

3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4、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

备注:
1
、因信息系统数据正在逐步完善,如满足以上条件仍无法成功在线申请电子购房证明的,请至线下办理,联系电话:

市本级:025-84722588-101

江北新区:市民中心025-68110595  大厂025-57064441

江宁区:025-69977115

浦口区:025-58115790

六合区:025-57573310

溧水区:025-57236043

高淳区:025-68988017

2、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请至线下办理

关于线下办理购房证明请参阅《线下办理须知》

 

——特别说明——

1、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请按原办法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购房证明窗口现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通过网上申请取得的电子购房证明与通过现场申请取得的纸质购房证明,采用统一的式样,具有同等效力。

3、因目前系统及数据仍处于整合阶段,当事人如对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请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购房证明窗口现场提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办理。

4、申请人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本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申请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6、网上开具购房证明系统目前尚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成熟后,适时取消线下纸质购房证明开具。

7、其他事项

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30

咨询电话: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

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解读

1、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年内无离婚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1、未婚单身人士;

2、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

3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4、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

备注:
1)因信息系统数据正在逐步完善,如满足以上条件仍无法成功再现申请电子购房证明的,请至线下办理

2)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请至线下办理

2、电子购房证明如何申请?

答:市民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经实名注册和认证,在“我的家园”或“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模块中点击“购房证明”,根据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系统自动核验信息后生成办理结果,办结时间距申请提交最长不超过24小时。如在线申请结果为“未通过”,可在当事人符合购房资格条件后的第二天可再次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办法可查阅“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发布的《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操作指南》。

3、电子购房证明与纸质购房证明有区别吗?

答:网上开具的电子购房证明与纸质购房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4、如何出示电子购房证明?

答: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进入“我的家园”,在“购房证明”中点击打开状态为“可使用”的购房证明。在购买住房时,可将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购房证明出示给卖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机构、中介机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

具体操作办法可查阅“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发布的《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操作指南》。

5、如何验证电子购房证明真伪?

答:卖房个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机构、中介机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打开“我的南京”手机APP,使用首页正下方的工具“扫一扫”对购房人出示的电子购房证明二维码进行扫码,验证结果将会显示在手机上。为避免不法分子弄虚作假,请勿使用“我的南京”手机APP以外的其他软件扫描验证。

具体操作办法可查阅“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发布的《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操作指南》。

6、如何使用电子购房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答:在认购或签约阶段(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除外),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示电子购房证明,开发企业在“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中对购房人的购房证明进行绑定,置为“待使用”状态;“待使用”状态的购房证明不能在其他场合再次使用。

当进入交易(合同)备案阶段,房产部门将“待使用”状态的购房证明设置为“已使用”状态。

7、如何使用电子购房证明购买二手住宅?

答: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阶段,由购房人出示电子购房证明,由房产部门核验其购房资格,并将购房证明置为“已使用”状态。

8、对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因目前系统及数据仍处于整合阶段,当事人如对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可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到各办理点窗口提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办理。

开具购房证明相关住房限购政策,请联系咨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9、电子购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过期怎么办?

答:电子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与纸质购房证明一样,普通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为365天,电子购房证明如过期,可重新网上申请。

10、如原已开具的纸质购房证明不慎遗失,可以在网上重新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吗?

答:不需重新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原已开具纸质购房证明的市民,无论是否符合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条件,均可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实名注册后,进入“我的家园”中“购房证明”模块查找到状态为“可使用”的电子购房证明,根据需要出示电子购房证明。

11、网上申请电子购房证明是否收费?

答:免费办理。

12、能否使用个人在“我的南京”注册的用户代他人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答:不能。

13、可否委托他人代为实名注册“我的南京”并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答:由于“我的南京”APP涉及用户本人的个人信息,如委托他人代为实名注册并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4、如果申请时填报了虚假信息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郑重提醒:以虚假信息和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如造成房屋交易风险或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电子购房证明使用与验证操作指南

如何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年内无离婚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1)未婚单身人士;

2)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

3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4)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

1、市民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

2在“我的”或“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模块中点击房产交易对应模块,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我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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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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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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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出示

市民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进入“我的”-“房产交易登记”-“购房证明”可查看个人的购房证明以及申请记录,并将带有二维码的购房证明原件出示给开发商、中介、卖房者、银行或房产交易中心窗口等需要验证购房证明真伪和有效期的机构或个人。

1、从“我的南京”APP进入“我的”-“房产交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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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资格证明列表:

2222

2)购房资格证明详情:

3333-1

如何验证

开发商、卖房者、中介、银行等相关机构和个人,使用“我的南京”APP首页正下方的工具“扫一扫”对二维码进行扫码,系统会对二维码进行有效性校验,并将验证结果显示在手机上。将验证结果中的内容,与购房人出示的电子购房证明的内容比对核验,如购房证明的编号、购房证明的状态、购房证明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一致,则该购房证明真实有效。

1、打开扫一扫:

4444

2、扫码后出现的验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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